互聯網已經是人身保險銷售的重要渠道之一。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公布的數據顯示,2020年,共有61家人身保險公司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,合計累計實現規模保費億元,同比增長。
“對于那些創新性強的產品類型,允許公司適當先上線產品,再跟蹤分析和調整,才能促進互聯網人身保險創新。但在現實中,存在公司在定價回溯分析中弄虛作假或對偏差不作為等現象,因此加強監管才能讓定價回溯機制真正發揮效果,維護公允定價、平等競爭、積極創新、穩健承保的市場秩序。”王向楠表示。
互聯網最初是用于實驗和研究,到了1990逐漸被引入公司企業和一般家庭。也出現了專門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的公司(ISP),這些都使互聯網得到了更為廣泛的普及。
一是明確互聯網人身保險業務經營條件。滿足償付能力充足、綜合評級良好、準備金提取充分、公司治理合格相關要求的保險公司,可以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互聯網人身保險業務。